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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水不能仅靠价格杠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0-2-2 9:02:13 来源:东江时报

惠城区居民用水将实行阶梯式水价,即在合理核定居民基本用水量的基础上,对超过基本用水量的加价收取水费,还对节约用水的进行奖励。简单地说,就是用水越多价格越贵。据称,居民用水采用这种计价方式,可以运用价格

    笔者注意到,此说法比最初的听证会方案有了一定的进步。听证会时,只是要对多用水实行惩罚式的加价收取水费,而现在新的变化是增加了对节约用水的居民进行奖励。笔者认为,这种对多用水的进行惩罚,对节约用水进行奖励的做法很有新意。体现了公平合理,以及责任与利益的统一。
  当然,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,无疑可以让人们进一步明白“水贵如油”的道理,养成节水的好习惯。不过,笔者认为,节约用水,仅仅靠这种价格杠杆作用是有限的。
  首先,目前只是打算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。据了解,我市居民用水量只占城市全部用水量约30%。事实上,水浪费最严重的地方就是集体和公共场所,这种不彻底的阶梯式水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,还不能起到全面的节水效果。建议有关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同样实行阶梯水价,让他们为过多地消耗水资源付出应有的代价,从而唤醒他们的节水意识,促使他们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。
  其次,要真正达到全社会都自觉节约用水的目的,仅靠涨点价恐怕远远不够,因为水费支出只占了家庭支出中很小一部分,很多人并不在乎这点涨幅。笔者认为,要真正达到节水,还需要政府下大力气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和投入节水设施。
  另外,“节流开源”这个词提醒我们,面对日益紧张的水资源紧缺状况,“节流”很重要,但“开源”更重要。目前,我们已经建设了大批的污水处理设施,那些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,完全可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园林绿化、灌溉等非饮用水重复使用。但这些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的水却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回收利用,实在是可惜。
  综上所述,节约用水,仅靠“阶梯式水价”还远远不够。